妖伍已故

写手,原笔名陆可

第四十四章 罗姝灵(10):我们的生存法则

和他在一起之后将近半年的时光里,我越发觉得,我遇到他,并不是因为什么虚无缥缈的缘分。邢瀚虽品貌出众,然而除此以外的任何一处,在众人眼里皆比不得那些曾对我示爱的男生,也没有什么一鸣惊人的地方,一副穷酸的样子,总让人觉得他应该是家里父母含辛茹苦,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才供他上大学的样子,才华上,文笔一般,会一点点吉他,他和我提过,是因为曾经有个朋友硬要教他的。他素来并不非常感兴趣这些需要心领神会的东西,简而言之就是对艺术不感兴趣,我当下确实好奇是什么人物可以让他拿起吉他,去违心地学一首曲子。我向朋友借了吉他来,寻了时间缠着他弹奏,他不情愿下,还是抱起了吉他,姿势还有些别扭,令我有些预感到接下来会听到的效果。果然,断断续续,磕磕绊绊,有些地方还因为压不住弦,听得令人心塞,但是好歹也是弹奏完了。爸爸妈妈曾经送我和三哥一同去学过乐器,所以我也懂些音律,这个曲调我没听过,虽然效果差强人意,可是基本也可以还原出来。这曲风柔婉缠绵,颇藏了些思念之意,仔细品品,思念之下还有一丝不甘,其实这曲风倒更适合用古典乐器演奏,它的情感饱满,大于旋律,是不是情歌,还需要它的词。我听后只有一处不明,他的旋律不免有些单调,似是缺漏了什么,于是我靠着他的肩膀,拨着琴弦问他:

“这首歌叫什么呢?”

“他没告诉我。”

“我感觉好像少了些旋律,你确定他教你的是全的吗?”

“他当时手写了曲谱给我,光这些,我就记了很久,不知道全不全。”

“歌词没给你吗?”

“......他说没有配词。”

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对他这个朋友越发好奇,我嘟着嘴,用手指戳了一下他:“这要是自己写的,我猜你那朋友八成是个女的吧。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哼,好吧。”嘴上说着,我心里却放下了心。和他在一起了以后,当然,也许也是因为自己长大了,我终于明白了小时候的那个除夕夜,我究竟为什么会做出那等荒唐事,除了满足了我希望三哥依赖我的私心不假,可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容不得那个堂姐,该是给我的爱怎么能借给别人,即使他回头对我抱以同样的爱,可那就不是独属于我一份的了,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心眼小吧。于是每每我意识到这点,我就会尽力地克制自己和邢瀚在感情上突然冒出的这些想法,但无论我怎么做,我依旧知道,自己就是个容不得人抢我东西的小心眼的人,这确实不好,可是在感情面前,我自私一点,应该也是可以被允许的吧......

总之,在他人眼里,在家人面前都掩饰得很好的我,那些朋友又怎能知道呢?于是众说纷纭,都觉得我和邢瀚相去甚远,各方面修养也不一样,观念也不和,还能走在一起,只能说是缘分的作用。我耳闻后,心里嗤笑一声,一群大学生还封建迷信,不过这样也好,至少他们不知道,我和邢瀚能走在一起,是因为我们是一类人。

一样的心思狡黠,一样的自私,对爱一个人都是如此的愚钝,我的成长经历也许让我过早地失去了靠本能去爱的能力,我爱邢瀚吗?不清楚,选择他是因为我心里的秤。是的,认识一个人,决定是否要亲近,亲近几分,都是根据我心里秤的阈值来决定的,而阈值的刻定又是通过几个维度来进行计算,比如在某个维度里积几分可以得几个刻度等等,这是我有了逻辑思维后慢慢总结出来的。简单概括我交朋友时深思熟虑,就是潜移默化地进行这样的量化。邢瀚虽所占分数不多,但是他所占维度的刻度比值很高,他是我唯一一个遇到的人格相似度如此之高的人,通俗一点,如果上帝给予我们同样的时间,要我们各自画千面脸谱,我定是那个与他重合率最高的人。至于他,我不懂是什么让他与我相似,我清楚他的身世,零星地知道他的一些过去,而这些不足以让我去追究原因。我知道他选择喜欢我,也是经过了量化的结果,只是是哪个维度让他做出的这个决定,我不得而知,也许也是好多个的拼凑呢?说的复杂了,总之在别人眼里,那个学护理的我,依旧是恪守着“静女其姝”、“灵巧聪慧”标准的我,哪能猜到我是有那般奇诡心思的人呢?

这几年,我又在想,如果当初我真的对世间万物,包括邢瀚,贯彻这样的生存法则,我是不是也就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。回头问自己,发现其实当我知道祖筝的存在时,我的生存法则便有些动摇了,直至做下利用那个已成植物人的祖筝来回到邢瀚身边的决定时,我的这些法则早已崩盘。只是当时我已沉迷于对邢瀚心思的猜测中无法自拔,每次的猜测对我来说都是一次赌博,祖筝于他就是我那个姐姐于九岁前的我一样,是扎在我们心里的心锚,我们的喜怒悲乐都脱不开这个心锚,不知道12年后的现在,邢瀚是否已有了更深的心锚。而我的?早从认识他的那天起,也许至死,都是他了吧。

再回到我们定情的半年后,对,我就是那个时候知道祖筝的存在的。

女人对自己在一个男的心里占的正常的空间比重,总是有数的,天性爱想的女人对与男人朝夕相处下来的每一个细节,好比言语措辞,语气和态度,甚至是亲热时对方有多集中注意力,都是可以敏锐地察觉到异样,而我之所以到半年后才察觉异样,还是因为从我认识邢瀚以前,他心里就已经有了那个祖筝,若不是发生了那始料未及的变化,他对与祖家姐弟和我之间保持的双盲关系应该还不会被捅破。


作者有话说:既然做了决定,就不要后悔,以免患得患失,这是一种人生态度。话说最近又犯了懒,即使日日挂心人物走向,却迟迟不想动笔,有些段落,写的我真是心累,索性以最短的时间看了一部早年前的电视剧,被虐的恸哭后,又体验过“悲伤逆流成河”后,还是打开了文档,写吧,写吧......

前两日,朋友和我讨论过所谓“字灵”的存在,我说:如果这部小说里真会有一个人物化为字灵来寻我,我希望是陈嘉泓(罗姝灵的篇章一下更新太久,怕是有些读者已经忘记陈嘉泓了啧啧),我是真喜欢嘉泓这个角色啊,像初恋一样记忆犹新,却也像梦中人一样触不可及,“梦长梦短俱是梦,年来年去是何年。”正是因为这样,他最后总不能是陪伴苏辰长远的人的,毕竟梦终有惊醒的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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